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福利费管理工作, 维护职工权益,参照《电子科技大学部门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特制定本办法。
一、 福利费来源
2015 年及此前学校直接按单位人数划拨至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福利费账户余额。(2016 年起学校福利费并入工会会费,不 再 单 独 划 拨 。)
二、福利费开支范围及额度
1.机关各单位在职教职工生病住院慰问。允许开支经费额度范围为 1000 元。
2.机关各单位在职职工生育后慰问。允许开支金额统一为1000 元。
3.机关各单位在职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及子女)过世慰问。允许开支金额统一为 1000 元。
4.单位在职教职工特殊突发事件慰问。允许开支经费额度不超过 1000 元。
三、 福利费审批程序
1.各单位支部委员或当事人书面申请,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书面申请交机关党委办公室。
2.机关党委办公室填写《机关党委福利费领款单》,由机关党委相关领导审签后到计划财务处按规定报帐。福利费一般不领 取现金,转账至支部委员或当事人个人账户。
四、本办法自 2017 年 1 月日起执行,至福利费余额使用完毕终止。
中共电子科技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委员会
2017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