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评优推荐工作,做到公开 公正透明,特制定本规程。
一、推荐范围
学校以二级党委为推荐单位的各类评优项目,包括学校党委 组织部组织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人力资源部 组织的电子科技大学先进工作者、唐立新奖(管理类)、安研奖教 金评选,国资处组织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 选,保卫处组织的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档案 馆组织的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评选,体育部组织的体育工作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等。
二、名额及条件
按评优主办单位核定的名额和评选条件。
三、推荐程序
1.初审。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各单位优秀申报资料的收集、汇总,并进行初步审核。
2.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申报人数小于或等于主办单位核定名额的,经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审定后推荐至主办单位。符合评 选条件的申报人数大于主办单位核定名额的,机关与直属单位党 委召开全体委员会或扩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名单。
中共电子科技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委员会
2017 年 4 月 12 日